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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意见出台

发布时间:2022-06-09 来源:江阴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葭湄) 市教育局近日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今年,我市依旧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确保入学率达到100%。全市统一使用“江阴市新生入学登记平台”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具体工作将于7月进行。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各镇(街道)教育科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意见指出,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事业计划,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施教区域及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按照《江阴市2022年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礼延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工作按照《2022年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礼延实验学校小学部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执行。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在7月中旬进行。6月20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最江阴”APP的“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各中小学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口及施教区范围内的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现场验证时间,以及现场查验所需携带的户口簿、房屋不动产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在企业就业的需要提供一年的银行工资流水清单)。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办理验证及预报名手续,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及适龄儿童到校现场查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民办学校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6月12—18日,民办学校公布招生工作方案。6月21—27日,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最江阴”APP的“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选项,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每名学生限登记1所民办学校。6月30日开展录取工作。7月1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7月4日,被录取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视作主动放弃),在“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在江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录取流程。

责任编辑:杨 艺